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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非接触式数字化系统-几大摞卷宗律师一个U盘就能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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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检察院扫描首起公安卷宗
有望全市推广电子卷宗综合管理系统,方便律师阅卷
从竹简到U盘
一份345页纸质卷宗重量的变迁折射法制的进步
不用再翻阅“按斤算”的纸质卷宗,也无需提前几天预约甚至还要把几百页的卷宗打印出来,再吭哧吭哧扛回家,电子卷宗不仅减轻律师们的负担,更大大方便了阅卷。
日前,市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彭州市公安局移送的涉嫌合同诈骗案卷宗,成为该院运行“电子卷宗综合管理系统”以来受理的首起案件。据介绍,在完成软件的功能性测试后,市检察院和武侯、金堂两家基层院于本月7日至18日展开试点工作,全市其他17个检察机关有望于7月21日全面启用该系统。
此外,今年以来,在个别基层检察院,在此前电子阅卷、打印卷宗的基础上,律师还可以拷贝电子卷宗,比以前更方便、快捷。
不用花几天 5分钟就能看到卷宗
在市检察院的律师阅卷室里,配置有两台电脑可供律师查阅卷宗。经过检察机关进行身份验证后,律师可登录系统自行阅卷,根据需要选择性复制、打印电子版卷宗。这不仅解决了律师和办案人员时间上的冲突(只有一份纸质卷宗,检察院办案需要时,其他人就看不了了),也可以接待多位律师同时查阅案卷。
据介绍,去年3月,武侯区检察院在全市首次实现了律师电子阅卷。自此,律师阅卷不再需要预约,可随到随阅,还可直接打印案卷。四川致高守民律师事务所艾述洪律师成为首位电子阅卷的律师,“以前律师到检察院阅卷,案管中心需联系承办人将纸质卷宗送到律师阅卷室,若承办人不在,不得不另外预约时间。
律师阅卷前,检察院工作人员将事先扫描入系统的电子卷宗传送至律师阅卷平台。紧接着,工作人员在授权选项中选择“打印”和“预览”两项,随机生成登录密码。凭借密码,律师在阅卷室登录电子阅览系统,页面打开后是包括起诉意见书、文书卷、证据卷在内的案件文书目录。点击具体文件名,再点预览,便可查看清晰的案卷内容。从提出阅卷要求到查阅到案卷,只需5分钟。
武侯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纸质卷宗只有一份且容易被破坏,为保障卷宗安全,以前检察院常会派专人陪同律师阅卷,遇到案情复杂时,阅卷会持续一天甚至几天。
“现在,这些都不是问题了。电子阅卷无需预约,律师不仅可以查阅所有卷宗,而且只用一个U盘就可以拷走所有材料,”艾述洪律师说。
携带|更轻
345页、5斤卷宗 1个U盘就能装下
7月2日下午,市检察院案件受理大厅内,一位检察人员正进行卷宗扫描前的准备工作。一起彭州市公安局移送的涉嫌合同诈骗案卷宗,成为该院运行“电子卷宗综合管理系统”以来受理的首起案件。该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利用伪造的煤矿开采授权委托书,骗取受害人签订合同,诈骗数额达数百万元。该案卷宗4卷,共计345页。
“接到公安移送的卷宗后,工作人员会进行拆卷、扫描、编页、编目和上传等工作,而后会将案件关联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市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电子卷宗的制作流程。
据介绍,此次测试的“电子卷宗综合管理系统”依托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包含电子卷宗加工制作平台、检察官辅助阅卷平台、检委会阅卷平台、律师电子阅卷管理平台、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平台等五大模块,将为案件管理工作带来极大的便利。
“345页卷宗,大约5斤重,现在扫描成电子版,只有100兆左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律师不仅不用再翻阅厚厚的纸质卷宗,而且以前复印时,因为不能拆卷宗,复印效果很一般,现在都是高清晰扫描,律师还可以选择性复制电子卷宗,然后打印出来。
这意味着什么?
律师阅卷更方便
出差也能及时看
武侯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纸质卷宗不仅浪费人力,也导致承办人无法及时办案,相比之下,电子卷宗则提高了办案效率。
电子阅卷系统克服了因承办人出庭、出差等原因导致律师无法及时行使阅卷权的难题。长期以来,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三难”问题困扰着不少刑辩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顾永忠指出,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律师“三难”问题得以基本解决。新法规定,律师在案件到了检察院后,就可以查阅、复制所有的案件材料;而修订前的刑诉法规定,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只能查阅、复制、摘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艾述洪律师介绍,虽然去年以来,律师已可以进行电子阅卷、打印;但并不能拷贝电子版卷宗。而日前,他在青羊区检察院看到,这一问题得到了解决。“律师需要哪一部分卷宗,就可以用U盘直接拷贝走,以前律师阅卷、打印要排很长时间的队,现在方便、快捷多了。”
据了解,目前,全市只有在青羊区检察院可以拷贝电子版卷宗。“考虑到电子文档的极易扩散性,现在无法保证律师拷贝后仅自用,目前暂不在全市推广青羊检察院的做法。”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市有望全面启动新系统
据了解,目前,青羊区检察院已率先在全市建立与区法院和公安分局电子卷宗的数据共享机制。公安机关案件材料全卷扫描制作成电子文档,通过加密移动硬盘将电子卷宗移交给检察院,检察机关对案件审查终结之后,案管办负责将案件的电子卷宗随纸质卷宗材料同步移送给法院。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案件卷宗数字化的范围主要包括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的案件、经济犯罪侦查案件等三类。“在不久的将来,依托电子卷宗数据系统,公安、检察院、法院有望实现网上协同办案,探索提升司法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的新方法。”
据介绍,在完成软件的功能性测试后,市检察院和武侯、金堂两家基层院将于本月7日至18日展开试点工作,全市其他17个检察机关有望于7月21日全面启用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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